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利区别(常任理事国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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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利区别

那么。谢谢,到底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区别?除了veto power!很多国家想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安理会所有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但对实题表决时,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有所不同。安理会讨论的问题分为程序问题和实题两类。程序问题,是指通过和修改议事规则,设立必要附属机构,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邀请安理会之外的国家参加会议等问题。除此之外的问题通常被称为实题。实题则必须由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赞成票来决定。同时,每个常任理事国对实题都拥有否决权,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都可否决某项议案。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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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联合国 *** 》

第二十四条

一、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槐庆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二、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职务时,铅友握应遵照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为履行此项职务而授予安全理事会之特定权力,于本 *** 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及第十二章内规定之。

三、安全理事会应将常年报告、并于必要时将特别报告,提送大会审查。

二十五条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 *** 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第二十六条为促进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建立及维持,以尽量减少世界人力及经济资源之消耗于军备起见,安全理事会借第四十七条所指之告差军事参谋团之协助,应负责拟具方案,提交联合国会员国,以建立军备管制制度。第二十七一、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任理事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厉害吗

  大国一致原则
  联合国安理会的一项表决原则。   安理会表决实行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又称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
  否决权
  在安理会的表决程序中,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即“大国一致”原则)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否决权”实质上是一种少数 *** 或阻止多数的权利。因此,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一种“受限制的多数表决权”。   在这种制度下,只要一个常任理事国对某一决定投反对票,即使安理会其他所有14个理事国都投赞成票,该项决议也不能通过。但是,另一方面,某项得到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的决定,如果有7个非常任理事国反对或弃权,因而不能获得9票的多数时,该项决定同样也不能通过。这种情况,可称之为非常任理事国的“集体否决权”。   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者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联合国 *** 》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冷战期间,美苏等国为了各自的战略利益,频繁使用否决权否决对方集团提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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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五个常任理事国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会议上签订的?

都是根据什么原因任命的?
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会上通过了由美国 *** 起草,经美、苏、英、中四国签字的《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言明确宣布,四国 *** “承认有必要在尽速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 *** 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二战期间,四国政 府之一次共同宣布,一致赞同要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鉴于之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前总统威尔逊在倡导建立“国际联盟”问题上的教训,从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出发,经过长时间的谋划,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设想。 在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的苏美英三国首脑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组织的较为具体的计划。罗斯福强调,新的国际组织应该是世界性的,而非地区性的。罗斯福的建议得到丘吉尔和斯大林的同意。12月24日,罗斯福再次郑重强调:“英国、苏联、中国、合众国及其盟国代表了全世界3/4以上的人口,只要这四个军事大国团结一致,决心维护和平,就不会出现一个侵略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可能。”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四警察”思想,这一思想成为后来确定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基础。 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 在德黑兰会议期间,罗斯福曾于1943年11月29日下午,同斯大林举行了45分钟的私人会谈。会谈中,罗斯福详细叙述了对联合国组织机构的设想,其中也包括“世界警察”问题。 罗斯福认为,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由三个层次的机构组成:更低一级为全体大会,由当时大约35个反法西斯国家成员国组成。这个机构定期在不同的地方开会,每个国家都有权平等地发表意见,并向一个较小的机构提出建议。中间一个层次是执行委员会,参加者为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再加上两个欧洲国家、一个南美洲国家、一个近东国家、一个远东国家和一个英帝国(后改为英联邦)自治领,总共10到11个国家。这个机构有权处理一切军事以外的问题,它所作出的决议对各有关国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更高一级为“四警察”机构,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组成,这个机构将有权快速处理任何对和平构成威胁的事件和突发事变。 在回答斯大林提问的过程中,罗斯福进一步补充说,在和平可能受到威胁时,“四警察”有两种对付 *** :一种情况是,如果威胁起因于一个小国的革命或扩张,“四警察”可以采取隔离的 *** ,封锁有关国家的边界并实行禁运。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威胁更严重,四大国即以“警察”身份行事,向有问题的国家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这一通牒被拒绝,就将立即对该国实施轰炸和可能的军事进攻。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68969.html

1) 联合成立至今,5个常任理事国有过2次变化,请用史实说明?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各国的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一座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规划了联合国 *** 的基本轮廓,解决了联合国建立的主要问题。
1945年2月举行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中国和法国同苏美英一起,共同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成立临时 *** )。中国 *** 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担任发起国,因为法国认为它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在没有自己参与制定的 *** 上签字。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联合国 *** 》正式签署,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从此被正式确立。
*** 同时也规定了“大国一致”原则,即安理会就非程序问题投票表决时,只要一个大国不同意,决议就不能通过。
严格讲,联合国建立以来,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发生过三次变动:
《联合国 *** 》第二十三条之一款规定,“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1958年,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席次,蒋介石集团在非法占据的席位上被驱逐。
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继承。

唯一一次,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灭掉一个国家

从世界历史来看,整个世界其实就是大国崛起和争夺的历史,而且无论何时,作为世界大国来说,都是相互竞争,相互争夺,并且你死我活的,这也才有了大国崛起和衰弱。所以,因为利益的纠葛,因为矛盾的扩大,作为大国之间,那是很难团结一致的。而且往往当大国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还会爆发战争,世界历史的那么多次大战就是这么发生的。

即使到现在都是如此,作为世界五大常任理事国来说,就很难团结。所以从二战后开始,五大常任理事国,就很难会一致同意,总会有国家一票否决,尤其是灭一个国家,更是如此。但是唯独有一次,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灭掉一个国家。

二战后的联合国,采取大国一致的原则,来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世界。而且作为常任理事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也就是任何一项提案和战争提案,只要一个大国一票否决,那么就不能通过。二战后,在关于战争的提案中,大国都是各有心思,所以基本上都通不过。

西方要攻打的国家,俄罗斯反对,俄罗斯要消灭的国家,西方一票否决,总之是很难达成一致的。我们看到二战后,每个常任理事国,都动用了几乎几百次一票否决权,所以大国之间很难达成一致,尤其是要攻打小国,消灭小国。最典型美国当年要攻打伊拉克,结果俄罗斯就一票否决,还有攻打叙利亚,也是一票否决等等。

但是五大常任理事国,唯独有一次一致同意,灭了一个国家,打破了记录。那就是在2011年4月的时候,针对当时利比亚的局势升级,利比亚国内的局势逐步失控。而西方提出武力干涉和制裁的决议,甚至要推翻利比亚,灭了利比亚 *** 。

当时这个决议,竟然五大常任理事国出奇的一致。就连喜欢一票否决的俄罗斯,也投了赞成票,普京甚至大力批评利比亚 *** 残暴。而且我国也投了赞成票,这在整个中东战争历史上,是唯一一次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开打利比亚战争,消灭利比亚的。在此前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都不可能这样。

为此很多人不理解了,为何这一次,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这么团结呢?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利比亚将五大常任理事国都得罪了,为五大常任理事国所不容。从二战后,因为五大国的体制,所以作为小国来说,必须得到一个大国的支持才能生存,也就是说,必须不能将大国都得罪了,一旦如此,那是自掘坟墓。

世界上200多个小国,这点道理还是懂的。所以即使伊朗这样的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的国家,也不敢将五大常任理事国都得罪。反抗西方的同时,还是跟中俄保持关系,所以国家一直安全。但是利比亚这个国家就是傻,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其狂妄到得罪了五大国。

在卡扎菲时期,极力反美,在西方制造很多恐怖袭击,甚至直接击落美国航班,造成巨大的伤亡。而且还收回西方控制的石油资源,消除法国在北非的影响,企图自己称霸北非。还不断的搞核武器,扬言要打到西方,结果光是这个就让美国,英国和法国对其恨之入骨。

一般来说,得罪了西方,更好抓住俄罗斯和中国,也能安全。利比亚偏偏不要,卡扎菲不断的辱骂和抨击俄罗斯普京,不断的挑衅,使得俄罗斯也憎恨利比亚。而且利比亚还跟我国台湾省不清不楚,时刻拿这个 *** 我们,搞得我国对利比亚也是非常不满。

所以同时得罪五大国,对于一个小国来说,那是极度的危险的。当利比亚动乱,灾难来临的时候,没有一个大国帮助利比亚,而且都一致同意灭了利比亚,这个时候利比亚那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最终凄惨到了极点了。到现在,利比亚都还是在战乱和贫困之中,民不聊生啊。

参考文献:《世界近现代史》、《利比亚史》。